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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联平台|阎云翔:改革对一个中国村庄的经济和社
时间: 2023-06-15 23: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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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些农民先富起来”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主导的口号,于80年代初期开始提出。在过了差不多十年之后,到底是谁先富了起来?什么人受益最多?对中国农村社会层次结构造成了哪些特别的改变?在我们检验农村改革的成果时,所有这些都成为必须予以关注的核心问题。尽管许多学者做了努力来作出回答,但过去十年中不平等和层次结构变化的整体图像仍然模糊不清[1]。本研究报告是对农村改革以来中国北方一个村庄有关不平等和层次结构的这种变化的一篇记述。所谓变化不仅只着眼于农民的收入,也将对经济地位、政治权势以及社会地位,也即社会层次结构的三个主要方面的变化予以检验。本考察先由一般背景情况调查入手,简要地描绘一下过去集体制度下的主要群体的层次等级。然后,以对农村所进行的考察的结果来回答“谁先富起来”这一问题,并分析它对社会层次结构的影响。最后讨论本案例的研究对这个村庄以外地区所具有的意义,作为本文的结束。◎农村考察本文主要根据1989年1月至5月在黑龙江下岬村[2]的实地调查所收集的情况编写而成。下岬村地处黑龙江省南部边陲。根据1982年的户籍登记,该村有284户,人口为1602人,耕地8310亩,主要种植玉米和大豆。原来由四个生产队组成的一个生产大队,现为一个行政村。在60年代末期和70年代,农业合作化时期的下岬村情况不算差:10个工分值平均为1.10元至1.30元,算的上是中国北方比较富裕的农村。这种情况部分说明了为什么该村延至1983年才开始非集体化[3]。到了那年,由于中央政府政策的鼓励,农民将一切都私有化了,包括拖拉机和其他重型农业机器。作为基本生产手段的农田则被分为两大类:口粮田和承包田。村里每人有权分得二亩口粮田;每个成年劳力分得十亩承包田。农民有义务上缴国家低价征购的粮食,但只限于承包田。由于交通落后(只有一条通往县城的土路),在集体化时期,下岬村根本没有村办工业,现在也只有几家粮食加工场,均为家庭企业。多数农户的主要收入仍来自农作物和副业。1988年人均纯收入为528元(全国人均收入为545元)。因此,在中国农耕地区,下岬村在经济上处于不高不低的位置。◎改革前的集体所有制下的社会主义阶级制度虽然西方学者已经承认毛时代中国城乡间的收入差距和地区间的差别,但是在集体制度下的农村生活中,平均主义这一典型形象已遭到冲击(关于此点,本人在下文中另行详述)。但是,在西方众所周知的是,像其他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一样,中国曾经是一个有地位差别的社会,在这一社会里,社会层次结构建筑在官僚“等级秩序”上,而不是建筑在以市场为基础的“阶级秩序”上[4]。因此,采用韦伯程式[5],在社会主义集体制里识别“地位群体”是适合的。以下岬村为例,六个群体可以清晰地辨析,所依照的是他们在集体制下官僚再分配体系中的威信、特权和用以获取资源和各种机遇能力:(1)在职干部;(2)退休和下台的干部;(3)“四属户”;(4)阶级出身好的农民;(5)中农出身的农民;(6)四类份子。干部干部在这一社会层次结构中自然居于最高层。这并不是说干部群体的构成在一个给定的集体制中是不会变化的。事实上,下边要叙述的情况表明,在集体制被取消时,干部是“在位”还是“不在位”,会造成这些“官儿”们在非集体化后经济行为的重大差别。我将这些干部作了分类:一类是1982年时掌权者、或现在仍掌权者,即改革后任职者;一类是1982年以前下台或退休者。这类以前做过干部的有12人(不包括生产队队长以下的干部)。其中一半是所谓的土改干部(50年代土地改革时期任职者)。这些以前的干部享受不到掌权干部所享受的特权。但他们仍然受到敬重,在集体制下,一般能获得最好的工作。他们都是党员,因此,在农村选举时也还有些影响。1982年底,在非集体化前夕,下岬村生产大队有13名全脱产干部(不包括生产队队长以下的干部),其中10人为党员[6]。与全中国农村里他们这类人一样,在这小小的集体制王国里,他们享有相当大的政治权势、经济优势和社会特权。也与其他地方一样,他们扮演保护人的角色,有权挑选这个或那个农民充当他们的亲信[7]。在这些亲信中,政治积极分子值得特别注意。他们可以派到理想的活儿,在生产队里开拖拉机或当小组长。更重要的是,像所有村庄一样,他们可望有朝一日也当上干部[8]。但是,由于这些积极分子没有稳定的政治权势或固定的经济优势可以将自己确定为一个地位群体;也由于作为积极分子群体构成而言,他们永远随着政治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笔者将不把他们看做集体制下的社会等级制度中的独立群体,尽管他们在那个等级制度中的作用已重要到不容忽视的地步了。四属户还有一类称为“四属户”(四种农户)的群体也排在农村等级制度的上层。这一类别没有为早期研究中国社会层次的学者们所认识。“四属户”是国家干部、工人、教师和军官们的家属,他们都生活在农村,属于农村人口。在下岬村,1982年有19家“四属户”。在经济上,他们享受国家和集体的双重好处。一方面,每户的户主都是职工,他们有国家发给的固定现金收入;另一方面,他们又得以以低价从集体分配制度中得到他们份额的口粮和其他物品,尽管他们并不参加集体劳动。因此,在一些乡村,这些人被称为“队老绅”[9]。普通农民在社会主义等级制度中,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享受不从事体力劳动的特权,特别是农活。例如,大队干部几乎从不做农活,生产队长也仅仅偶尔下地干活。下岬村的普通农民因此自称是“黑爪子”,因为他们要不停地在地里干活,风吹日晒;有特权者被称为“白爪子”,他们不干农活,手也不会晒黑。“白爪子”和“黑爪子”的区别所带来的机会不均等和歧视,构成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不平等问题。干部、“四属户”和一些政治上的积极分子占据了下岬村等级制度的上层,普通农民居于中层。根据毛的阶级斗争理论[10],前“贫农”和“下中农”,特别在解放前就已经穷下来的,是农村唯一的革命力量。特殊的机会和工作(如当干部或教师)应当留给他们。然而,前“中农”出身的一些人,有时按照他们的能力也能分到这类工作[11]。好的阶级成份如“贫下中农”,即使对普通农民而言,也有可能带来额外利益,使他们感到比别人优越,在生产队派工时,也有讨价还价的之力。在我的考察中,是将这些农民与前“中农”成份者区别开来的。从下文可以看出,在非集体化以前和以后,不同的阶级成份的两个群体的处境,是各不相同的。四类分子可以想见,前“地主”和“富农”(在下岬村没有人被定为“反革命”或“坏分子”)是处于社会主义集体等级制度的底层的。他们被视为阶级敌人,受到政治性的和社会性的歧视。他们遭“群众管制”,每逢政治运动必受到首当其冲的攻击。在平常日子里,派给他们的,永远是最坏的活儿,所获也是永远最低。在下岬村,每年还要从他们所挣工分中扣除200-400分,算是替集体白干[12]。对于改变自己的现状,他们是想也不敢想的。下岬村的社会主义等级制度结构有三个基本因素。首先是集体对农民生活明显的和全面的控制,通过党的干部的权势和权力来强制实施。这是社会主义层次结构的中轴——一个以官僚等级为基础的等级制度,干部的政治和社会地位都高于其属下。第二个因素是自从50年代后期以来得到官方认可的城乡之间的分离与不平等。正是这一点使“四属户”得以享受国家职工的“铁饭碗”,比那些只能端着“泥饭碗”扒食的普通农民要优越得多。第三,毛时代社会流动中的“阶级路线”和道德标准,为社会主义的等级制度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意识形态依据。这种意识形态一方面把“四类份子”变成社会主义等级制度中纯粹的“不可接触的贱民”;另一方面又允许以前的“贫农”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精神上的优越感(自来红)[13]。简而言之,社会主义等级制度是建立在三组成互为对立的对子基础上的:这就是,干∷群;城∷乡;红∷黑(阶级出身)[14]。有趣的是,这三组互为对立的对子,一方面为国家当局(代表人物为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自觉认可;另一方面,农民也认可。在官方语言里,这种对立被归类为领导与被领导、城市和农村以及“我们”对“他们”的关系。在普通农民眼里,前两组关系被看成是“白爪子”与“黑爪子”的对立。◎考察之结论:改革时代的富与贫在改革之大潮中,这些不同类别的农民的经济情况如何呢?在我的调查中,重点是放在下岬村每户农民的全面的经济状况上,而不是只论及农民的收入。这么作有几个原因:首先,农民们一般不愿意说出他们的全部收入;第二,非集体化之后,农民成为独立的生产者,他们不得不自己进行农业生产投资。因此,一个农户的经济地位,不仅取决于其当前的收入,也取决于其家庭资财的累积。因此,我们采用两种方法来考查每户村民当前的经济状况:资财和年收入。资财包括:1)初级生产工具;2)农业机器和(或)役畜;3)奶牛或其他家庭副业生产的重要资本;4)私有企业;5)住房;6)现金和(或)存粮;7)耐用消费品[15];并以1988年人均纯收入作为当前所得的衡量标准[16]。两种方法相结合,村里的284户可分别处于三种经济水准:富裕、一般和贫困。在本人的分类中,一家富裕农户人均纯收入须在600元以上,并拥有上述所列各项资财。一家一般农户的特征是拥有(1)(3)(5)和(6)(小额)项资财,人均纯收入为450元以上。至于贫困者,只须有(1)(5)项(且状况不好),人均收入少于450元。该村的所有社会阶层的农民的经济状况如表一。〖表1〗下岬村农户的经济状况┏━━━━━━━━━━┯━━┯━━━┯━━━┯━━━┯━━━┯━━━┯━━━┓┃经济地位社会群体│富户│百分比│一般户│百分比│贫困户│百分比│总计┃┠──────────┼──┼───┼───┼───┼───┼───┼───┨┃1981年后的干部*│7│54%│6│46%│││13┃┠──────────┼──┼───┼───┼───┼───┼───┼───┨┃下台和退休干部│2│17%│6│50%│4│33%│12┃┠──────────┼──┼───┼───┼───┼───┼───┼───┨┃四属户**│10│53%│8│42%│1│5%│19┃┠──────────┼──┼───┼───┼───┼───┼───┼───┨┃出身好的普通农民│11│6%│121│67%│48│27%│180┃┠──────────┼──┼───┼───┼───┼───┼───┼───┨┃中农出身的普通农民│8│30%│17│63%│2│7%│27┃┠──────────┼──┼───┼───┼───┼───┼───┼───┨┃四类份子│6│18%│25│76%│2│6%│33┃┠──────────┼──┼───┼───┼───┼───┼───┼───┨┃总计│44│16%│183│64%│57│20%│284┃┗━━━━━━━━━━┷━━┷━━━┷━━━┷━━━┷━━━┷━━━┷━━━┛*包括两户前中农背景者,现已列入富户.**包括三户前中农背景者,现已列入富户.在此有几点加须加以说明:第一,富裕户虽然分散在所有社会群体里,但却集中在某些层次中,这一点是颇有意义的。原因之一是,在前特权群体中,富裕户的比率最高。如表一所示,54%的1981年以后的干部和53%的“四属户”已经“先富起来”了。与此同时,普通农民中,30%的前中农也是赢家。(如果我们考察所有具有中农名份的农户,包括他们之中的干部和“四属户”,我们发现所有的前中农的41%今天都富起来了。)有鉴于该村达到富裕的百分比是16%(见表1最后一行所示),这三个群体显然改善了自己的状况。“成份好”的普通农民富起来的比例最低,仅有6%。“四类分子”在表上乍看上去并不引人注目,考虑到他们以前处于类似“不可接触的贱民”地位,而今天,他们中的多数人已达到一般经济水平(76%)。他们所取得的经济成就是可观的。第二,观察表1中的贫困户一栏,不同群体的经济进展的比率就更清楚了。在57家贫困户中,没有一家属于1981年以后的干部,只有一家来自“四属户”群体。与此相对照,竟有48家来自出身好的普通农民——这表明,这个群体是最不成功的,它的富裕率也低,在贫困户中的百分比居第二。最后,退休和下台干部的群体情况相当有趣。虽然,这个群体中有两户已经富起来,但他们之中的贫困户(33%)的百分比如此之高,使这个群体成为自农村改革以来最大的输家。考虑到他们以前当领导做党员时地位之尊崇,这一下降就显得更为不寻常。例如,该群体中的一名下台干部,此人60年代末期担任生产大队长,还担任多年的队长。发现自己的经济景况如此艰难,1988年春节时,他采取当地的一种变相讨钱法——拜访了全村每一户人家,一一送上一幅“喜”字。自然,他受到当地的党支部的严厉批评,因为他“给党丢脸”,他从此也就不再这么干了。在这里,使我们感兴趣的是他的从干部到乞丐的戏剧性地位变化。这些前干部不成功的部分原因是,在非集体化之前,他们就离开了权力岗位;另一部分原因是,他们无力适应新的形势(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年迈且又是文盲)。许多情况显示,1982年底,在非集体化过程中,所有在职干部都在想方设法捞好处。如依仗权势多分土地,或者和集体签订有赚头的合同。相反,1982年以前就已不再掌权的干部群体,只能像普通农民那样坐等分到他们的一份了。这一观点在我的考察中得到证实,即这些前干部的普遍失败,强烈地表明在非集体化前后权力在握,无论在经济上和在社会上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现在仍然掌权的五名干部都富起来了并非偶然。其中二人是该村十名最富有者之一。为进一步说明该村的经济差异,表2列出最富的和最穷的各十户人家。有趣的是,前十户家庭所属的社会结构各不相同。然而,最低层的十户则集中在一个社会群体里,即“成份好”的普通农民。这再次肯定了表1所显示的调查结果,即这个群体的经济进步最小。有两个群体未出现在这个表中。“四属户”未能攀上前十家农户的行列,因为这类家庭的户主是国家职工,无论干农活还是搞副业都缺少劳力。以前的“四类份子”也未能进入最富裕之列,这恐怕主要出于他们最初的恐惧:一些情况表明,对于改革所带来的新机遇,他们直等到最后才做出肯定的反应,也最后才加以利用。〖表2〗最富裕的十户和最贫困的十户分布情况┏━━━━━━━━━┯━━━┯━━━┯━━━┯━━━┯━━━┓┃经济地位社会群体│最富户│百分比│最穷户│百分比│总计┃┠─────────┼───┼───┼───┼───┼───┨┃1981年前的干部│3│23%│││13┃┠─────────┼───┼───┼───┼───┼───┨┃下台和退休干部│1│8%│││12┃┠─────────┼───┼───┼───┼───┼───┨┃“四属户”│││││19┃┠─────────┼───┼───┼───┼───┼───┨┃出身好的普通农民│2│1%│10│6%│180┃┠─────────┼───┼───┼───┼───┼───┨┃中农出身的普通农民│4│15%│││27┃┠─────────┼───┼───┼───┼───┼───┨┃四类份子│││││33┃┠─────────┼───┼───┼───┼───┼───┨┃总计│10││10││284┃┗━━━━━━━━━┷━━━┷━━━┷━━━┷━━━┷━━━┛富联娱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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